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經2025年4月29日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證監(jiān)許可[2025]976號
文準予募集注冊。
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
證監(jiān)會注冊,但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
值和市場前景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擬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基
金合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
出投資決策,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
類風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huán)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
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投資者連續(xù)大量贖回基
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
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
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等。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
程序后,可以啟用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等
有關章節(jié)。請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的
特定風險。
本基金是債券型基金,其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低于混合
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是一種債券性質的金融工具。資
產支持證券的風險主要包括資產風險及證券化風險。資產風險源于資產本身,包
括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等。證券化風險主要表現為信用評級風險、法律風
險等。
本基金可投資于國債期貨,國債期貨作為一種金融衍生品,具備一些特有的
風險點,包括杠桿風險、期貨價格與基金投資品種價格的相關度降低帶來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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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為對沖信用風險,本基金可能投資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資可能面
臨流動性風險,償付風險以及價格波動風險等。
投資者應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并對于認購(或申購)基金的意愿、
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鸸芾砣颂嵝淹顿Y者基金投資的“買者
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
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yè)績并
不構成對本基金業(yè)績表現的保證。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但
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法律
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本基金暫不向金融機構自營賬戶銷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資金除外),如未來
本基金開放向金融機構自營賬戶公開銷售或對發(fā)售對象的范圍予以進一步限定,
基金管理人將另行公告。
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目錄
一、緒言.............................................................................................................................................4
二、釋義.............................................................................................................................................5
三、基金管理人................................................................................................................................11
四、基金托管人................................................................................................................................21
五、相關服務機構............................................................................................................................28
六、基金的募集................................................................................................................................3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5
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36
九、基金的投資................................................................................................................................48
十、基金的財產................................................................................................................................56
十一、基金資產的估值....................................................................................................................57
十二、基金的收益與分配................................................................................................................63
十三、基金的費用與稅收................................................................................................................65
十四、基金的會計與審計................................................................................................................68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69
十六、側袋機制................................................................................................................................77
十七、風險揭示................................................................................................................................80
十八、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85
十九、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87
二十、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104
二十一、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122
二十二、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124
二十三、備查文件..........................................................................................................................125
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一、緒言
本基金經中國證監(jiān)會2025年4月29日證監(jiān)許可[2025]976號文準予募集注
冊。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
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
《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險
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編寫。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
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鸷贤?
是約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鹜顿Y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
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關規(guī)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者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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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及對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興業(yè)興和盛債
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及對該托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或本招募說明書:指《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
說明書》及其更新
7、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
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指《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
公告》
9、法律法規(guī):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
司法解釋、行政規(guī)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經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
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20年8月28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
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
的修訂
12、《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日
實施的,并經2020年3月20日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guī)章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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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
修訂
13、《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施
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
10月1日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及頒布
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5、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
16、中國證監(jiān)會:指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17、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
務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8、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9、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合法登記并存續(xù)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
團體或其他組織
20、合格境外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
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及相關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使用來自境外的資金進行境內證券期貨投資
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21、投資人、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
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2、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
人
23、基金銷售業(yè)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基金交易賬戶,
宣傳推介基金,辦理基金份額發(fā)售、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定期定額投資
及提供基金交易賬戶信息查詢等活動
24、銷售機構:指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jiān)
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
協議,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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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登記業(yè)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yè)務,具體內容包括
投資人基金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確認、清算和結
算、代理發(fā)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6、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鸬牡怯洐C構為興業(yè)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
27、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8、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
構辦理認購、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及轉托管等業(yè)務而引起的基
金份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的
日期
30、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
產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至發(fā)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
不得超過3個月
32、存續(xù)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guī)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申請的
開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n為自然數
36、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的工作日
37、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8、《業(yè)務規(guī)則》:指《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yè)務規(guī)則》,是規(guī)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yè)務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資人共同遵守
39、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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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1、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
定的條件要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2、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
規(guī)定的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43、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
持基金份額銷售機構的操作
44、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
購日、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
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5、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
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
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情形
46、元:指人民幣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存款利息、
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jié)約
48、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
申購款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49、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
以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
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fā)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因發(fā)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
交易的債券等
50、擺動定價機制:指當開放式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
額凈值的方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
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人的合法權益
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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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2、基金份額凈值:針對本基金各類份額,指計算日某一類基金份額的基金
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總數
53、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
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54、規(guī)定媒介:指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條件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
刊及《信息披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聯網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
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55、銷售服務費:指從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財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
推廣、銷售以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的費用
56、基金份額分類:本基金根據認購/申購費、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不同
將基金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各基金份額類別分別設置代碼,分別計算和公告基
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57、A類基金份額:指在認購/申購時收取認購/申購費,但不從本類別基金
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
58、C類基金份額:指在認購/申購時不收取認購/申購費,而是從本類別基
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
59、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專門
賬戶進行處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
屬于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賬戶,專門賬
戶稱為側袋賬戶
60、特定資產:包括:(一)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
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二)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
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三)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的資產
61、信用衍生品:指符合證券交易所或銀行間市場相關業(yè)務規(guī)則,專門用于
管理信用風險的信用衍生工具
62、信用保護買方亦稱信用保護購買方:指接受信用風險保護的一方
63、信用保護賣方亦稱信用保護提供方:指提供信用風險保護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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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名義本金亦稱交易名義本金:指為信用衍生品交易提供信用保護的金額,
各項支付和結算以此金額為計算基準
6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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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況
名稱: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qū)五四路137號信和廣場25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銀城路167號興業(yè)銀行大廈13、14層
法定代表人:葉文煌
設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13]288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2億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限:持續(xù)經營
聯系電話:021-22211866
聯系人:郭玲燕
股權結構:
股東名稱 出資比例
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0%
中海集團投資有限公司 10%
合計 100%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
葉文煌先生,董事長,本科學歷,經濟師。曾任興業(yè)銀行深圳分行副行長、
成都分行副行長、總行資產托管部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現任興業(yè)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馬大軍先生,董事,碩士學位。曾任興業(yè)銀行上海分行副行長、總行資金營
運中心總經理等職?,F任興業(yè)銀行總行同業(yè)金融部/資產管理部總經理。
李輝先生,董事,本科學歷。曾就職于上海遠洋運輸公司、中宏人壽保險有
限公司、海康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美國國際集團、星展銀行等公司。曾任國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財富大學負責人、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財富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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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行政管理部負責人、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F任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
委員、總經理。
杜海英女士,董事,碩士學位,經濟師。曾任中海(海南)海盛船務股份有
限公司發(fā)展部科長、副主任、主任,中共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黨校副校長,
中共中國海運(集團)管理干部學院副院長,中海集團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黨委委員,中遠海運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等職。現任中遠海運發(fā)展股份
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中海集團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中遠海
運(上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河南遠海中原物流產業(yè)發(fā)展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長,遠海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遠海私募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董事長。
肖玉華女士,獨立董事,本科學歷,高級會計師。曾任農行福建省分行財務
會計處副處長、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專項檢查組組長、專項檢查組正處級調研員
等職;曾兼任農行總行高級會計師評審專家、深化運營改革顧問組成員以及福建
省分行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財務審查委員會委員、集中采購委員會委員、
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股改領導小組綜合組組長等職。現任福建石獅農商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福建省藝術館財務顧問。
陽德青先生,獨立董事,博士學位。曾任復旦大學計算機科學技術學院黨委
副書記、復旦大學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長等職?,F任復旦大學大數據學院副院長、
副教授、博導,高等學術研究院副院長,上海市數據科學重點實驗室副主任。
丁浩員先生,獨立董事,博士學位。曾任上海財經大學商學院講師、副教授
等職。現任上海財經大學商學院副院長、講席教授、博導,兼任中國世界經濟學
會理事、上海市世界經濟學會副秘書長、上海市科技經濟融合發(fā)展學會副會長。
2、監(jiān)事成員
董今女士,監(jiān)事,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曾任五礦集團/中國五礦股份有
限公司投資管理部綜合信息部經理、戰(zhàn)略發(fā)展部高級經理,中遠海運發(fā)展股份有
限公司金融業(yè)務部業(yè)務條線負責人、金融投資部高級經理等職?,F任中遠海運發(fā)
展股份有限公司戰(zhàn)略投資部副總經理,兼任遠海明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私募股
權基金)董事。
趙正義女士,職工監(jiān)事,碩士學位。曾任上海上會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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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審計部助理總經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察
稽核部稽核經理、財務部高級財務經理,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察稽核部總經
理、財富管理總部總經理等職?,F任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部總經
理。
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李輝先生,總經理,簡歷同上。
黃文鋒先生,副總經理,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歷任興業(yè)銀行廈門分行鷺
江支行行長、集美支行行長,興業(yè)銀行廈門分行公司業(yè)務部兼同業(yè)部、國際業(yè)務
部總經理,興業(yè)銀行廈門分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興業(yè)銀行總行投資銀行部副
總經理,興業(yè)銀行沈陽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現任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
委員、副總經理,兼任興業(yè)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執(zhí)行董事。
張順國先生,副總經理,本科學歷。歷任泰陽證券上海管理總部總經理助理,
深圳發(fā)展銀行上海分行金融機構部副總經理、商人銀行部副總經理,深圳發(fā)展銀
行上海分行寶山支行副行長,興業(yè)銀行上海分行漕河涇支行行長、靜安支行行長、
上海分行營銷管理部總經理,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上海分公司總
經理,上海興晟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興投(平潭)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執(zhí)行董事。現任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張玲菡女士,督察長,本科學歷。歷任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場部渠道經
理,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副總經理、渠道部副總經理、營銷
管理部總經理、市場總監(jiān),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F任
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
云鳳生先生,首席信息官,碩士學位。曾任興業(yè)銀行總行信息科技部上海研發(fā)
中心工程師、項目經理,需求中心企金需求團隊副經理、經理,數據中心境外支持
處副處長,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術部總經理?,F任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信息官、信息技術部總經理。
4、本基金擬任基金經理
劉禹含女士,碩士學位。11年證券行業(yè)從業(yè)經驗。2013年7月至2015年
10月在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債券交易員,主要從事債券交易工作。2015
年11月加入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3月31日起任興業(yè)穩(wěn)天盈貨幣市
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場基金基金經理,2017年4月21日至2019年12月18日任興業(yè)貨幣市場證券
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9年5月28日起擔任興業(yè)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
經理,2021年6月25日起擔任興業(yè)60天滾動持有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
基金經理,2021年8月9日至2024年1月16日擔任興業(yè)安弘3個月定期開放
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2年3月30日起擔任興業(yè)90天滾
動持有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2年6月27日至2023年12
月25日擔任興業(yè)30天滾動持有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2年
12月2日起擔任興業(yè)120天滾動持有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4年
1月12日起擔任興業(yè)安潤貨幣市場基金的基金經理,2024年1月30日起擔任興
業(yè)穩(wěn)福12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4年4月24日起擔任
興業(yè)穩(wěn)瑞9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4年5月14日起擔
任興業(yè)穩(wěn)利3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
5、投資策略委員會成員
李輝先生,總經理
黃文鋒先生,副總經理。
周鳴女士,固定收益投資部總經理。
臘博先生,固定收益投資部總經理助理。
趙正義女士,固定收益研究部總經理。
倪侃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總經理助理。
丁進先生,基金經理。
伍方方女士,基金經理。
6、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
金管理人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份額的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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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12、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
券法》”)的行為,并承諾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證
券法》行為的發(fā)生;
2、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以下違反《基金法》的行為,并承諾建立健全的
內部風險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的發(fā)生:
(1)將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侵占、挪用基金財產;
(6)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7)玩忽職守,不按照規(guī)定履行職責;
(8)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yè)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
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規(guī)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guī)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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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故意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權益;
(4)在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jiān)會依法監(jiān)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不按照規(guī)定履行職責;
(7)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
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或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
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8)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yè)務規(guī)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
擾亂市場秩序;
(9)故意損害投資人及其他同業(yè)機構、人員的合法權益;
(10)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yè)務發(fā)展;
(11)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2)信息披露不真實,有誤導、欺詐成分;
(13)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4、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按照招募說明書列明的投資目標、
策略及限制等全權處理本基金的投資。
5、本基金管理人不從事違反《基金法》的行為,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基金財產不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五)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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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
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
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或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
活動;
4、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六)基金管理人的風險管理制度
投資業(yè)務風險可以分為基本風險和操作風險?;撅L險包括投資對象的市場
風險和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包括交易過程風險和投資紀律執(zhí)行風險等。
本公司已建立健全風險管理體系,針對基金運作各個環(huán)節(jié)構建了相應的風險
管理方法,并加以有效執(zhí)行。
1、風險管理體系
本基金的風險管理體系包括風險控制決策體系、風險控制監(jiān)控體系、風險控
制執(zhí)行體系、風險控制保障體系及自律體系。其中,風險控制執(zhí)行體系是在風險
控制決策、監(jiān)控、保障和自律體系共同支持下完成的,各個風險控制環(huán)節(jié)的關系
如圖1所示:
圖1、風險控制體系示意圖
風險控制決策由投資策略委員會負責,風險控制監(jiān)控由風險管理部負責,風
險控制執(zhí)行由各業(yè)務部門和職能部門負責,風險控制保障包括財務保障、屏蔽保
障和技術保障,自律體系包括法制教育和道德培養(yǎng)等。
督察長全面介入各個風險控制環(huán)節(ji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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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資風險管理
本基金的投資風險控制包括事前風險控制、事中風險控制和事后風險控制。
事前風險控制主要指投資分析和投資決策中的風險控制;事中風險控制主要指交
易實施過程中的風險控制;事后風險控制主要指投資組合構建之后的風險評估與
跟蹤。
①投資分析的風險控制
投資分析風險主要指投資研究人員在收集信息、處理信息過程中可能存在的
致使基金份額持有人遭受損失的風險因素。對此,本公司建立了從研究初選庫到
投資備選庫的嚴格研究流程和制度,并有效執(zhí)行,以防范投資分析風險。
②投資決策的風險控制
投資決策風險主要是指因投資決策失誤所導致的可能使投資遭受損失的風
險。對此,本公司制定了詳細的投資決策流程和制度,以防范投資決策風險。如
建立嚴格的投資備選庫制度,嚴格的投資權限審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績效和風
險評估等。
③基金交易的風險控制
交易風險是指基金投資交易實施過程中可能產生的風險。本公司嚴格執(zhí)行集
中交易制度,確保交易執(zhí)行過程的公平獨立。為了確保交易過程的獨立性與公平
性,交易部獨立于基金管理部門,以有效控制交易風險。
④投資風險的事后控制
本公司對基金投資進行實時監(jiān)控,并按月、按季進行風險定期評估,以加強
投資風險的事后控制。風險管理部每月對基金投資風險進行評估,并將評估報告
提交投資策略委員會討論和審議;每季度分析市場環(huán)境變化和重大事件影響,報
告面臨的各項風險暴露情況,對基金投資風險提出建議和警告;根據投資策略委
員會或投資主管的要求,不定期對基金投資的特定風險進行評估,并提交相關報
告。
(七)基金管理人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的原則
①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覆蓋公司的各項業(yè)務、各個部門和各級人員,
并滲透到決策、執(zhí)行、監(jiān)督、反饋等各個經營環(huán)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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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獨立性原則。公司設立獨立的督察長與監(jiān)察稽核部門,并使它們保持高度
的獨立性與權威性。
③相互制約原則。公司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權責分明、相互牽制,并通過切實
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來消除內部控制中的盲點。
④重要性原則。公司的發(fā)展必須建立在風險控制完善和穩(wěn)固的基礎上,內部
風險控制與公司業(yè)務發(fā)展同等重要。
(2)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①控制環(huán)境
公司董事會、監(jiān)事重視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與內部控制體系?;鸸芾?
人在董事會下設立有獨立董事參加的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評價與完善公
司的內部控制體系;公司監(jiān)事負責審閱外部獨立審計機構的審計報告,確保公司
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可靠性,督促實施有關審計建議。
公司管理層在總經理領導下,認真執(zhí)行董事會確定的內部控制戰(zhàn)略,為了有
效貫徹公司董事會制定的經營方針及發(fā)展戰(zhàn)略,設立了總經理辦公會、投資策略
委員會、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委員會等委員會,分別負責公司經營、基金投資、
風險管理的重大決策。
此外,公司設有督察長,全權負責公司的監(jiān)察與稽核工作,對公司和基金運
作的合法性、合規(guī)性及合理性進行全面檢查與監(jiān)督,參與公司風險控制工作,發(fā)
生重大風險事件時向公司董事長和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②風險評估
公司內部風險管理人員定期評估公司及基金的風險狀況,包括所有能對經營
目標、投資目標產生負面影響的內部和外部因素,對公司總體經營目標產生影響
的可能性及影響程度,并將評估報告報總經理辦公會和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委員
會。
③操作控制
公司內部組織結構的設計方面,體現部門之間職責有分工,但部門之間又相
互合作與制衡的原則?;鹜顿Y管理、基金運作、市場等業(yè)務部門有明確的授權
分工,各部門的操作相互獨立,并且有獨立的報告系統。各業(yè)務部門之間相互核
對、相互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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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業(yè)務部門內部工作崗位分工合理、職責明確,形成相互檢查、相互制約的
關系,以減少舞弊或差錯發(fā)生的風險,各工作崗位均制定有相應的書面管理制度。
在明確的崗位責任制度基礎上,設置科學、合理、標準化的業(yè)務操作流程,
每項業(yè)務操作有清晰、書面化的操作手冊,同時,規(guī)定完備的處理手續(xù),保存完
整的業(yè)務記錄,制定嚴格的檢查、復核標準。
④信息與溝通
公司建立了內部辦公自動化信息系統與業(yè)務匯報體系,通過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證公司員工及各級管理人員可以充分了解與其職責相關的信息,保
證信息及時送達適當的人員進行處理。
⑤監(jiān)督與內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設立了獨立于各業(yè)務部門的監(jiān)察稽核部,履行內部稽核職能,檢
查、評價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備性和有效性,監(jiān)督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
執(zhí)行情況,揭示公司內部管理及基金運作中的風險,及時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
司內部管理制度有效地執(zhí)行。內部稽核人員具有相對的獨立性,監(jiān)察稽核報告提
交全體董事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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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況
1、基本情況
名稱: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銀行”)
設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冊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注冊資本:252.20億元
法定代表人:繆建民
行長:王良
資產托管業(yè)務批準文號:證監(jiān)基金字[2002]83號
電話:4006195555
傳真:0755-83195201
資產托管部信息披露負責人:張姍
2、發(fā)展概況
招商銀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國第一家完全由企業(yè)法人持股的股
份制商業(yè)銀行,總行設在深圳。自成立以來,招商銀行先后進行了三次增資擴股,
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發(fā)行了15億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掛牌(股票代碼:
600036),是國內第一家采用國際會計標準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發(fā)
行了22億H股,9月22日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交易(股票代碼:3968),10月5
日行使H股超額配售,共發(fā)行了24.2億H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集團
總資產125,297.92億元人民幣,高級法下資本充足率19.06%,權重法下資本充
足率15.62%。
2002年8月,招商銀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經報中國證監(jiān)會同
意,更名為資產托管部,現下設基金券商團隊、銀保信托團隊、養(yǎng)老金團隊、業(yè)
務管理團隊、產品研發(fā)團隊、風險管理團隊、系統與數據團隊、項目支持團隊、
運營管理團隊、基金外包業(yè)務團隊10個職能團隊,現有員工261人。2002年11
月,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獲得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yè)務資格,成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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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第一家獲得該項業(yè)務資格上市銀行;2003年4月,正式辦理基金托管業(yè)務。
招商銀行作為托管業(yè)務資質最全的商業(yè)銀行之一,擁有證券投資基金托管資格、
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金托管機構資格、受托投資管理托管業(yè)務托管資格、保險資金托
管業(yè)務資格、企業(yè)年金基金托管業(yè)務資格、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托管(QFII)資
格、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托管(QDII)資格、私募基金業(yè)務外包服務資格、存托
憑證試點存托業(yè)務等業(yè)務資格。
招商銀行資產托管結合自身在托管行業(yè)深耕23年的專業(yè)能力和創(chuàng)新精神,
推出“招商銀行托管+”服務品牌,以“踐行價值銀行戰(zhàn)略,致力于成為專業(yè)更
精、科技更強、服務更佳的客戶首選全球托管銀行”品牌愿景為指引,以“值得
信賴的專家、貼心服務的管家、讓價值持續(xù)增加、客戶的體驗更佳”的“4+目標”,
以創(chuàng)新的“服務產品化”為方法論,全方位助力資管機構實現可持續(xù)的高質量發(fā)
展。招商銀行資產托管圍繞資管全場景,打造了“如風運營”“大觀投研”“見
微數據”三個服務子品牌,不斷創(chuàng)新托管系統、服務和產品:在業(yè)內率先推出“網
上托管銀行系統”、托管業(yè)務綜合系統和“6S”托管服務標準,首家發(fā)布私募基
金績效分析報告,開辦國內首個托管銀行網站,推出國內首個托管大數據平臺,
成功托管國內第一只券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資金計劃、
第一只股權私募基金、第一家實現貨幣市場基金贖回資金T+1到賬、第一只境外
銀行QDII基金、第一只紅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專戶理財、第一家大
小非解禁資產、第一單TOT保管,實現從單一托管服務商向全面投資者服務機構
的轉變,得到了同業(yè)認可。
招商銀行資產托管業(yè)務持續(xù)穩(wěn)健發(fā)展,社會影響力不斷提升,近年來獲得業(yè)
內各類獎項榮譽。2016年5月“托管通”榮獲《銀行家》2016中國金融創(chuàng)新“十
佳金融產品創(chuàng)新獎”;6月榮獲《財資》“中國最佳托管銀行獎”,成為國內
唯一獲得該獎項的托管銀行;7月榮獲中國資產管理“金貝獎”“最佳資產托管
銀行”、《21世紀經濟報道》“2016最佳資產托管銀行”。2017年5月榮獲《亞
洲銀行家》“中國年度托管銀行獎”;6月榮獲《財資》“中國最佳托管銀行獎”;
“全功能網上托管銀行2.0”榮獲《銀行家》2017中國金融創(chuàng)新“十佳金融產品
創(chuàng)新獎”。2018年1月榮獲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2017年度優(yōu)秀資
產托管機構”獎;同月,托管大數據平臺風險管理系統榮獲2016-2017年度銀監(jiān)
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會系統“金點子”方案一等獎,以及中央金融團工委、全國金融青聯第五屆“雙
提升”金點子方案二等獎;3月榮獲《中國基金報》“最佳基金托管銀行”獎;
5月榮獲國際財經權威媒體《亞洲銀行家》“中國年度托管銀行獎”;12月榮獲
2018東方財富風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銀行”、“20年最值得信賴托管銀行”
獎。2019年3月榮獲《中國基金報》“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銀行”獎;6月
榮獲《財資》“中國最佳托管機構”“中國最佳養(yǎng)老金托管機構”“中國最佳零
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項大獎;12月榮獲2019東方財富風云榜“2019年度最佳托
管銀行”獎。2020年1月,榮獲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2019年度優(yōu)
秀資產托管機構”獎項;6月榮獲《財資》“中國境內最佳托管機構”“最佳公
募基金托管機構”“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機構”三項大獎;10月榮獲《中國
基金報》第二屆中國公募基金英華獎“2019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銀行”獎。2021
年1月,榮獲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度優(yōu)秀資產托管機構”
獎項;同月榮獲2020東方財富風云榜“2020年度最受歡迎托管銀行”獎項;2021
年10月,《證券時報》“2021年度杰出資產托管銀行天璣獎”;2021年12月,
榮獲《中國基金報》第三屆中國公募基金英華獎“2020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銀行”;
2022年1月榮獲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度優(yōu)秀資產托管機構、
估值業(yè)務杰出機構”獎項;9月榮獲《財資》“中國最佳托管銀行”“最佳公募
基金托管銀行”“最佳理財托管銀行”三項大獎;12月榮獲《證券時報》“2022
年度杰出資產托管銀行天璣獎”;2023年1月榮獲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
公司“2022年度優(yōu)秀資產托管機構”、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優(yōu)秀托管機構”、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2022年度銀行間本幣市場托
管業(yè)務市場創(chuàng)新獎”三項大獎;2023年4月,榮獲《中國基金報》第二屆中國
基金業(yè)創(chuàng)新英華獎“托管創(chuàng)新獎”;2023年9月,榮獲《中國基金報》中國基
金業(yè)英華獎“公募基金25年基金托管示范銀行(全國性股份行)”;2023年12
月,榮獲《東方財富風云榜》“2023年度托管銀行風云獎”。2024年1月,榮
獲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2023年度優(yōu)秀資產托管機構”、“2023年
度估值業(yè)務杰出機構”、“2023年度債市領軍機構”、“2023年度中債綠債指
數優(yōu)秀承銷機構”四項大獎;2024年2月,榮獲泰康養(yǎng)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最佳年金托管合作伙伴”獎。2024年4月,榮獲中國基金報“中國基金業(yè)
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英華獎-ETF20周年特別評選“優(yōu)秀ETF托管人””獎。2024年6月,榮獲上海
清算所“2023年度優(yōu)秀托管機構”獎。2024年8月,在《21世紀經濟報道》主
辦的2024資產管理年會暨十七屆21世紀【金貝】資產管理競爭力研究案例發(fā)布
盛典上,“招商銀行托管+”榮獲“2024卓越影響力品牌”獎項;2024年9月,
在2024財聯社中國金融業(yè)“拓撲獎”評選中,榮獲銀行業(yè)務類獎項“2024年資
產托管銀行‘拓撲獎’”;2024年12月,榮獲《中國證券報》“ETF金牛生態(tài)
圈卓越托管機構(銀行)獎”;2024年12月,榮獲《2024東方財富風云際會》
“年度托管銀行風云獎”。2025年1月,榮獲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度優(yōu)秀資產托管機構”獎項、上海清算所“2024年度優(yōu)秀托管機構”
獎項;2025年2月,榮獲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2024年度市場創(chuàng)新業(yè)務機
構”獎項;2025年3月,榮獲《中國基金報》2025年指數生態(tài)圈英華典型案例
“指數產品托管機構”獎項。
(二)主要人員情況
繆建民先生,招商銀行董事長、非執(zhí)行董事,2020年9月起擔任招商銀行
董事、董事長。中央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
二十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曾任中國人壽保險(集
團)公司副董事長、總裁,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裁、董
事長,曾兼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長,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人民保險(香港)有限
公司董事長,人保資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人民養(yǎng)老保險有限責任公
司董事長,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良先生,招商銀行黨委書記、執(zhí)行董事、行長。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碩士,
高級經濟師。1995年6月加入招商銀行,歷任招商銀行北京分行行長助理、副
行長、行長,2012年6月起歷任招商銀行行長助理、副行長、常務副行長,2022
年5月起任招商銀行黨委書記,2022年6月起任招商銀行行長。兼任招商銀行
香港上市相關事宜之授權代表、招銀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招銀國際金
融有限公司董事長、招商永隆銀行董事長、招聯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招
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國銀行業(yè)協會中間業(yè)務專業(yè)委員會第四屆主任、
中國金融會計學會第六屆常務理事、廣東省第十四屆人大代表。
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王穎女士,招商銀行副行長,南京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yè)碩士,經濟師。王穎
女士1997年1月加入招商銀行,歷任招商銀行北京分行行長助理、副行長,天
津分行行長,深圳分行行長,招商銀行行長助理。2023年11月起任招商銀行副
行長。
孫樂女士,招商銀行資產托管部總經理,碩士研究生畢業(yè),2001年8月加
入招商銀行至今,歷任招商銀行合肥分行風險控制部副經理、經理、信貸管理部
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公司銀行部總經理、中小企業(yè)金融部總經理、
投行與金融市場部總經理;無錫分行行長助理、副行長;南京分行副行長,具有
20余年銀行從業(yè)經驗,在風險管理、信貸管理、公司金融、資產托管等領域有
深入的研究和豐富的實務經驗。
(三)基金托管業(yè)務經營情況
截至2025年3月31日,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計托管1598只證券投資
基金。
(四)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目標
招商銀行確保托管業(yè)務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監(jiān)管制度,堅持守
法經營、規(guī)范運作的經營理念;形成科學合理的決策機制、執(zhí)行機制和監(jiān)督機制,
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確保托管業(yè)務的穩(wěn)健運行和托管資產的安全;建立有利于
查錯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保證業(yè)務穩(wěn)健運行的風險控制制度,確保托管
業(yè)務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確保內控機制、體制的不斷改進和各項業(yè)務
制度、流程的不斷完善。
2、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招商銀行資產托管業(yè)務建立三級內部控制及風險防范體系:
一級內部控制及風險防范是在招商銀行總行風險管控層面對風險進行預防
和控制;總行風險管理部、法律合規(guī)部、審計部獨立對資產托管業(yè)務進行評估監(jiān)
督,并提出內控提升管理建議。
二級內部控制及風險防范是招商銀行資產托管部設立風險合規(guī)管理相關團
隊,負責部門內部風險預防和控制,及時發(fā)現內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
蹤整改情況,并直接向部門總經理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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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內部控制及風險防范是招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在設置專業(yè)崗位時,遵循內
控制衡原則,視業(yè)務的風險程度制定相應監(jiān)督制衡機制。
3、內部控制原則
(1)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覆蓋各項業(yè)務過程和操作環(huán)節(jié)、覆蓋所有團隊
和崗位,并由全部人員參與。
(2)審慎性原則。托管組織體系的構成、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風
險、審慎經營為出發(fā)點,體現“內控優(yōu)先”的要求。
(3)獨立性原則。招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各團隊、各崗位職責保持相對獨立,
不同托管資產之間、托管資產和自有資產之間相互分離。內部控制的檢查、評價
部門獨立于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執(zhí)行部門。
(4)有效性原則。內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內部控制設計的有效性、內部控制
執(zhí)行的有效性。內部控制設計的有效性是指內部控制的設計覆蓋了所有應關注的
重要風險,且設計的風險應對措施適當。內部控制執(zhí)行的有效性是指內部控制能
夠按照設計要求嚴格有效執(zhí)行。
(5)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適應招商銀行托管業(yè)務風險管理的需要,并能
夠隨著托管業(yè)務經營戰(zhàn)略、經營方針、經營理念等內部環(huán)境的變化和國家法律、
法規(guī)、政策制度等外部環(huán)境的改變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6)防火墻原則。招商銀行資產托管部辦公場地與招商銀行其他業(yè)務場地
隔離,辦公網和業(yè)務網物理分離,部門業(yè)務網和全行業(yè)務網防火墻策略分離,以
達到風險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在實現全面控制的基礎上,關注重要托管業(yè)務
重要事項和高風險環(huán)節(jié)。
(8)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能夠實現在托管組織體系、機構設置、權責分
配及業(yè)務流程等方面相互制約、相互監(jiān)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4、內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設。招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從資產托管業(yè)務內控管理、產
品受理、會計核算、資金清算、崗位管理、檔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
列規(guī)章制度,建立了三層制度體系,即:基本規(guī)定、業(yè)務管理辦法和業(yè)務操作規(guī)
程。制度結構層次清晰、管理要求明確,滿足風險管理全覆蓋的要求,保證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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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業(yè)務科學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運作。
(2)業(yè)務信息風險控制。招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在數據傳輸和保存方面有嚴
格的加密和備份措施,采用加密、直連方式傳輸數據,數據執(zhí)行異地實時備份,
所有的業(yè)務信息須經過嚴格的授權方能進行訪問。
(3)客戶資料風險控制。招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對業(yè)務辦理過程中獲取的客
戶資料嚴格保密,除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監(jiān)管機構及審計要求外,不向任
何機構、部門或個人泄露。
(4)信息技術系統風險控制。招商銀行對信息技術系統機房、權限管理實
行雙人雙崗雙責,電腦機房24小時值班并設置門禁,所有電腦設置密碼及相應
權限。業(yè)務網和辦公網、托管業(yè)務網與全行業(yè)務網雙分離制度,與外部業(yè)務機構
實行防火墻保護,對信息技術系統采取兩地三中心的應急備份管理措施等,保證
信息技術系統的安全。
(5)人力資源控制。招商銀行資產托管部通過建立良好的企業(yè)文化和員工
培訓、激勵機制、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級隊伍及人才儲備機制,有效
地進行人力資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jiān)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協議
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范圍、投資比例、投資組合等情況的合法性、合規(guī)性進行監(jiān)
督和核查。
在為基金投資運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務環(huán)節(jié)中,基金托管人對基金
管理人發(fā)送的投資指令、基金管理人對各基金費用的提取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
督,對違反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絕執(zhí)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理人進行整改,整改的時限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允許的調整期限?;鸸?
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確認并以書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并改正。基
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
中國證監(jiān)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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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名稱: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qū)五四路137號信和廣場25樓
法定代表人:葉文煌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銀城路167號13、14層
聯系人:王玨
電話:021-22211885
傳真:021-22211997
網址:http://www.cib-fund.com.cn
(2)名稱: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直銷系統
網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名稱:興業(yè)基金微信公眾號
微信號:“興業(yè)基金”或者“cibfund”
2、其他銷售機構
其他銷售機構具體名單詳見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二)登記機構
名稱: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qū)五四路137號信和廣場25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銀城路167號13、14層
法定代表人:葉文煌
設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聯系電話:021-22211899
聯系人:金晨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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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場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韓炯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聯系人:陳穎華
經辦律師:黎明、陳穎華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經營場所:上海市延安東路222號外灘中心30樓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付建超
電話:021-6141 8888
傳真:021-6335 0003
聯系人:曾浩
經辦注冊會計師:曾浩,王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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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據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信息披露
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經2025年4月29日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
[2025]976號文件準予募集注冊。
(二)基金類型、存續(xù)期限及運作方式
1、基金的類別: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存續(xù)期限:不定期
3、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
(三)基金份額類別
本基金根據認購/申購費用、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
不同的類別。其中:
1、在認購/申購時收取認購/申購費,但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
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A類基金份額。
2、在認購/申購時不收取認購/申購費,而是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
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C類基金份額。
本基金A類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由于基金費用的不同,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公式為:
計算日某類別基金份額凈值=該計算日該類別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該
計算日發(fā)售在外的該類別基金份額總數。
投資者可自行選擇認購、申購基金份額類別。
有關基金份額類別的具體設置,費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確定。根據基金銷
售情況,基金管理人可在對已有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情況下,
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額類別、調整現有基金份額類別的申購費率、
變更收費方式、停止現有基金份額類別的銷售或對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guī)則進行
調整等,調整實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上述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四)募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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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具體發(fā)售時間見基金份額發(fā)售
公告。
(五)募集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
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本基金暫不向金融機構自營賬戶銷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資金除外)。如未來本基
金開放向金融機構自營賬戶公開發(fā)售或對發(fā)售對象的范圍予以進一步限定,基金
管理人將另行公告。
(六)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額總額和募集金額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額總額為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人民幣2億元。
(七)首次募集規(guī)模上限
本基金可設置首次募集規(guī)模上限,具體募集上限及規(guī)??刂频姆桨冈斠娀?
份額發(fā)售公告。若本基金設置首次募集規(guī)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規(guī)
模的限制。
(八)發(fā)售方式及場所
通過各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公開發(fā)售,各銷售機構的具體名單見基金份
額發(fā)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九)基金份額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十)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認購時收取認購費,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在認購時不
收取認購費。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率由基金管理人決定。A類基金份額
的認購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在投資人認購A類基金份
額時收取,多次認購的,按單筆認購金額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具體費率如
下:
認購金額(M,含認購費) 認購費率
M<100萬元 0.30%
100萬元≤M<500萬元 0.10%
M≥500萬元 按筆收取,1000元/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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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基金認購份額的計算:
1、A類基金份額認購份額計算方法:
(1)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1.00元
(2)認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1.00元
其中,上述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者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如果其認購資金的
利息為50元,則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數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100,000/(1+0.30%)=99,700.90元
認購費用=100,000-99,700.90=299.10元
認購份額=(99,700.90+50)/1.00=99,750.90份
即投資者投資100,000元認購A類基金份額,如果該筆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
產生利息為50元,則其可得到99,750.90份A類基金份額。
2、C類基金份額的認購份額計算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利息)/1.00元
其中,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者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定募集期產生的
利息為500元,則可認購基金份額為:
認購份額=(100,000+500)/1.00=100,500.00份
即投資者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定募集期產生的利息
為500元,則其可得到100,500.00份C類基金份額。
(十二)認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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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募集期間每天的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由本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或各
銷售機構的相關公告或者通知規(guī)定。
各個銷售機構在本基金募集期內對于個人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的具體業(yè)務
辦理時間可能不同,若本招募說明書或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沒有明確規(guī)定,則由各
銷售機構自行決定每天的業(yè)務辦理時間。
(十三)認購的方式及確認
1、投資者認購時,需按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方式全額繳款;
2、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已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得撤銷;
3、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
構確實接收到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與否應以基金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投
資者應在募集截止日后2個工作日后到原申請網點打印交易確認書,或者通過基
金管理人的網站或客戶服務電話查詢確認結果?;鸸芾砣思颁N售機構不承擔對
確認結果的通知義務,認購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認購申
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否則,由此
產生的投資者任何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投資者開戶和認購所需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具體手續(xù)由基金管理人和銷售
機構約定,請投資者參閱本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十四)認購的限額
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以外的銷售機構首次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
每個基金賬戶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0.1元;首次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每
個基金賬戶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0.1元。追加認購本基金A類、C類基金份額的
單筆最低金額為0.1元。
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機構首次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每個基金賬戶
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0.1元;首次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每個基金賬戶單
筆最低認購金額為0.1元。追加認購本基金A類、C類基金份額的最低金額為
0.1元。
各銷售機構對最低認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guī)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yè)務
規(guī)定為準。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單日認購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個人投資者、公募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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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產品、職業(yè)年金計劃、企業(yè)年金計劃及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資金投資的情況除
外)。公募資產管理產品的具體范圍以基金管理人認定為準(下同)。
本基金募集期間對單個投資人最高累計認購金額不設限制。如本基金單個投
資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
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鸸芾砣私邮苣彻P或者某
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guī)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
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
機構的確認為準。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本基金上述認購和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
單一投資人單日認購金額上限或單個投資人最高累計認購金額。
(十五)募集資金及利息的處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資者的認購款項只能存入專門賬戶,任何人在基金募集
期滿前不得動用。
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則有效認購款項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產生的利息將
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及利息轉份額以登記機構的記
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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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備案的條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
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基金
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guī)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fā)售,并
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jiān)
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xù)并取得
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
任何人不得動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時募集資金的處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
擔。
(三)基金存續(xù)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guī)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
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
披露;連續(xù)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
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解決方案包括持續(xù)運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
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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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機構將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說明書或其他相關公示中列明?;鸸芾砣丝筛鶕闆r變更或增減銷售機
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鹜顿Y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
營業(yè)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
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中
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
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
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yè)務辦理時間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決定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的具體日期,具體
業(yè)務辦理時間在申購開始公告中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yè)務辦
理時間在贖回開始公告中規(guī)定。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應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
贖回或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
申請,登記機構有權拒絕,如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視為下一開放日的申購、贖
回或轉換申請,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轉換價格為下一開放日該類基金份額申
購、贖回或轉換的價格。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該類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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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
序贖回;
5、投資者辦理申購、贖回等業(yè)務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手續(xù)、辦理時間、
處理規(guī)則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前提下,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guī)
定為準;
6、辦理申購、贖回業(yè)務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確保
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砣?
必須在新規(guī)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內提出
申購或贖回的申請。
2、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在提交申購申請時須按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方式備足申購資金,投資人在
提交贖回申請時須持有足夠的基金份額余額,否則所提交的申購、贖回申請不成
立。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交付申購款項,申
購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
贖回生效。
投資人贖回申請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付贖回款
項。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故障、銀行數據交換系統故障
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響業(yè)務處理流程,則贖回款
順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劃往投資者銀行賬戶。在發(fā)生巨額贖回或
基金合同載明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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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
或贖回申請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
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應在T+2日后(包括該日)及時到銷
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成功,
則申購款項退還給投資人。
基金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
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請。申購、贖回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確認
結果為準。對于申購、贖回申請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
權利。否則,由此產生的投資人任何損失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本基金
登記機構可根據相關業(yè)務規(guī)則,對上述業(yè)務辦理時間進行調整,本基金管理人將
于開始實施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公告。
(五)申購和贖回的數量限制
1、申請申購基金的金額
投資者通過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首次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單筆最低
申購金額為人民幣0.1元,首次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單筆最低申購金額
為人民幣0.1元;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首次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單
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0.1元,首次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單筆最低申
購金額為人民幣0.1元。投資者通過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追加申購本基金A類、
C類基金份額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0.1元,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追加
申購本基金A類、C類基金份額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0.1元。
投資者將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投資者可多次申購,對單個投資者累計持有份額、單筆申購金額不設上限,
但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在基金運作
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法律法規(guī)、中
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單日申購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個人投資者、公募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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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產品、職業(yè)年金計劃、企業(yè)年金計劃及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資金投資的情況除
外)?;鸸芾砣丝梢哉{整單一投資人單日申購金額上限,具體規(guī)定請參見更新
的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公募資產管理產品的具體范圍以基金管理人認定為準。
2、申請贖回基金的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時,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
份額贖回,機構投資者每次贖回份額申請不得低于0.1份基金份額,個人投資者
每次贖回份額申請不得低于0.1份基金份額。
機構投資者在銷售機構保留的基金份額最低余額為0.1份,個人投資者在銷
售機構保留的基金份額最低余額為0.1份,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銷
售機構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上述余額的,余額部分基金份額在贖回時需同時
全部贖回。
3、基金管理人有權規(guī)定本基金的總規(guī)模限額,以及單日申購金額上限和凈
申購比例上限,具體規(guī)定請參見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
4、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
拒絕大額申購、暫?;鹕曩彽却胧?,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guī)模予以控
制。具體見基金管理人相關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guī)定申購金額和贖回
份額的數量限制,或新增基金規(guī)??刂拼胧?。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依照《信
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六)基金的申購費和贖回費
1、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收取申購費用,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本基
金的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由基金管理人決定,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由申
購A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
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投資人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時,需交納申購費用,
費率按申購金額遞減。投資人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
計算。具體費率如下:
申購金額(M,含申購費) 申購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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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0萬元 0.40%
100萬元≤M<500萬元 0.20%
M≥500萬元 按筆收取,1000元/筆
2、贖回費率
對持續(xù)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贖回申請,贖回費率為1.50%;
對持續(xù)持有期限長于7日(含)的贖回申請贖回費率為0%。
贖回費用由贖回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
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并全額歸入基金財產。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
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
上公告。
4、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
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
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的規(guī)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約定且對基金份額持
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針對投
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jiān)管部門
要求履行必要手續(xù)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對基金銷售費用實行一定的優(yōu)惠,并
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七)申購和贖回的數額和價格
1、申購份額的計算
申購的有效份額為凈申購金額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有效
份額單位為份,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
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1)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當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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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申購費用適用固定金額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例:某投資人投資5萬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A類基金
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0160元,對應申購費率為0.40%,則其可得到的申購
份額為:
凈申購金額=50,000/(1+0.40%)=49,800.80元
申購費用=50,000-49,800.80=199.20元
申購份額=49,800.80/1.0160=49,016.54份
即:投資者投資5萬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
額凈值為1.0160元,則可得到49,016.54份A類基金份額。
(2)C類基金份額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為: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申購當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
例:某投資人投資100萬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本基金
C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0170元,則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申購費用=0元
申購份額=1,000,000.00/1.0170=983,284.17份
即:投資者投資100萬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本基金C
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0170元,則其可得到983,284.17份C類基金份額。
2、贖回金額的計算
本基金的贖回金額為按實際確認的有效贖回份額乘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
值并扣除相應的費用,贖回金額單位為元。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贖回總金額=贖回份額×贖回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率
凈贖回金額=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用
例:某類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持有的某類基金份額1萬份,此1萬份基金份
額持有時間為190日,對應的贖回費率為0,假設贖回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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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元,則其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
贖回總金額=10,000×1.1200=11,200.00元
贖回費用=11,200.00×0=0.00元
凈贖回金額=11,200.00-0.00=11,200.00元
即:某類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1萬份,持有時間為190天,對應的
贖回費率為0.00%,假設贖回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1200元,則其可得到
的贖回金額為11,200.00元。
3、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
本基金兩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均保留到小數點后4位,小數點后第5位
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T日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
額凈值在當天收市后計算,并在T+1日內公告。遇特殊情況,經履行適當程序,
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八)申購和贖回的登記
投資人申購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人登記權益并辦理登
記手續(xù),投資人自T+2日(含該日)后有權贖回該部分基金份額。
投資人T日贖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人辦理扣除權益
的登記手續(x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對上述登記辦理時間進行調整,
但不得實質影響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并最遲于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
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九)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
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
基金資產凈值或無法辦理申購業(yè)務。
4、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5、基金資產規(guī)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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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對基金業(yè)績產生負面影響,或發(fā)生其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記機構、銷售機構、支付結算機構等因異
常情況導致基金銷售系統、基金銷售支付結算系統、基金登記系統、基金會計系
統等無法正常運行。
7、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
份額的比例達到或者超過50%,或者變相規(guī)避50%集中度的情形。
9、當一筆新的申購申請被確認成功,使本基金總規(guī)模超過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
的本基金總規(guī)模上限時;或使本基金單日申購金額或凈申購比例超過基金管理人
規(guī)定的當日申購金額或凈申購比例上限時;或該投資人累計持有的份額超過單個
投資人累計持有的份額上限時;或該投資人當日申購金額超過單個投資人單日或
單筆申購金額上限時。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第1、2、3、5、6、7、10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
暫停接受投資人申購申請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暫
停接受投資人申購申請公告。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全部或部分拒絕的,被拒
絕的申購款項本金將退還給投資人。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
時恢復申購業(yè)務的辦理。
(十)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
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
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依法決定臨時停市、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
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或無法辦理贖回業(yè)務。
4、連續(xù)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fā)生巨額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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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發(fā)生繼續(xù)接受贖回申請將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時,基金
管理人可暫停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
6、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時,基金
管理人應在當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
如暫時不能足額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占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
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上述第4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
同的相關條款處理?;鸱蓊~持有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
理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yè)務的
辦理并公告。
(十一)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
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
總數后的余額)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fā)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
全額贖回、部分延期贖回或暫停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
按正常贖回程序執(zhí)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
為因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
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
前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贖
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對于未能贖回部分,
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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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xù)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
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
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
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者
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部分延期贖回不受單筆贖回最低份額的限制。
(3)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在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申請超過前一開
放日基金總份額1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全部贖回
申請有困難或者因支付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全部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
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對于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日超過上一開放日
基金總份額10%以上的贖回申請,可以進行延期辦理;對于該基金份額持有人未
超過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前述“(1)全額贖回”或“(2)部分
延期贖回”的約定方式與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一并辦理。但是,如該
持有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選擇取消贖回,則其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
撤銷。
(4)暫停贖回:連續(xù)2個開放日以上(含本數)發(fā)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
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
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規(guī)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fā)生上述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
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在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
法,并在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fā)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在規(guī)定媒
介上刊登暫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暫停申購或贖回的時間,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
有關規(guī)定,最遲于重新開放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也
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暫停公告中明確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時間,屆時不再另行
發(fā)布重新開放的公告。
(十三)基金轉換
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yè)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
相關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關機構。
(十四)基金份額的轉讓
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通
過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交易場所或者交易方式進行基金份額轉讓的申請并由登記
機構辦理基金份額的過戶登記?;鸸芾砣藬M受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的,將提前
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應根據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業(yè)務規(guī)則辦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zhí)行等情形
而產生的非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它非交易過戶。無論
在上述何種情況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
人,或者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國家有權機關要求的方式進行處理。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
捐贈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
會團體;司法強制執(zhí)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
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
構的規(guī)定辦理,并按基金登記機構規(guī)定的標準收費。
(十六)基金的轉托管、質押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
銷售機構可以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
況下,基金登記機構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業(yè)務規(guī)則,辦理基金份額質押業(yè)務,
并可收取一定的手續(xù)費。
(十七)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規(guī)定。投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
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金額必須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guī)定的定期定
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十八)基金份額的凍結和解凍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
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
基金份額被凍結的,被凍結部分產生的權益一并凍結,被凍結部分份額仍然
參與收益分配。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十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安排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
制”部分的規(guī)定或相關公告。
(二十)當技術條件成熟,本基金管理人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且對基金份額持
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根據具體情況對上述
申購和贖回的安排進行補充和調整,或者安排本基金的一類或多類基金份額在證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開通場內申購和贖回,或者辦理基金份額的轉讓、過戶等業(yè)
務,屆時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但須提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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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綜合考慮基金資產的收益性、安全性、流
動性,通過積極主動地投資管理,力爭長期實現超越業(yè)績比較基準的投資回報。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和上市
交易的債券(含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地方政府債、企業(yè)債、公司債、政府
支持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
券、中期票據、公開發(fā)行的次級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同業(yè)存單、
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信用衍生
品、國債期貨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
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不投資股票資產,也不投資可交換債券、可轉換債券及分離交易可轉
債上市后分離出來的債券。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
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持有
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
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比例或按照變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斷國內外宏觀經濟形勢的基礎上,結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
析的方法,形成對各大類資產的預測和判斷,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確定債券
資產和現金類資產的配置比例,并根據市場運行狀況以及各類資產預期表現的相
對變化,動態(tài)調整大類資產的配置比例,有效控制基金資產運作風險,提高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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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風險調整后收益。
(2)債券投資策略
1)久期管理策略
在全球經濟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對宏觀經濟運行趨勢及其引致的財政貨
幣政策變化做出判斷,密切跟蹤CPI、PPI、匯率、M2等利率敏感指標,運用數
量化工具,對未來市場利率趨勢進行分析與預測,并據此確定合理的債券組合目
標久期,通過合理的久期控制實現對利率風險的有效管理。
2)期限結構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過預期收益率曲線形態(tài)變化來調整投資組合的期限結構配置。根據
債券收益率曲線形態(tài)、各期限段品種收益率變動、結合短期資金利率水平與變動
趨勢,分析預測收益率曲線的變化,測算子彈、啞鈴或梯形等不同期限結構配置
策略的風險收益,形成具體的期限結構配置策略。
3)類屬配置策略
本基金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類屬債券類資產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
場風險等因素及其經風險調整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通過比較并合理預期
不同類屬債券類資產的風險與收益率變化,確定并動態(tài)地調整不同類屬債券類資
產間的配置。
4)信用債(含資產支持證券,下同)投資策略
本基金不投資于信用評級在AA+以下的信用債,針對不同信用評級的信用債,
本基金將參照如下比例進行投資:
所投信用債評級 該等級信用債占信用債比例
AAA 50%-100%
AA+ 0%-50%
以上評級參考債項評級,如無債項評級,參考主體評級,評級公司不包含中
債資信?;鸪钟行庞脗陂g,如果其評級下降、基金規(guī)模變動、變現信用債支
付贖回款項等使得投資比例不再符合上述約定,應在評級報告發(fā)布之日或不再符
合上述約定之日起3個月內調整至符合約定。
本基金對信用債評級的認定參照基金管理人選定的評級機構出具的債券信
用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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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投資策略
基于控制風險需求,本基金將綜合研究及跟蹤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的信用
風險、流動性風險等方面的因素,適當投資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
(3)杠桿策略
杠桿放大操作即以組合現有債券為基礎,利用回購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資金,
并購買具有較高收益的債券,以期獲取超額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將對回購利
率與債券收益率、存款利率等進行比較,判斷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間,從而確定
是否進行杠桿操作。進行杠桿放大策略時,基金管理人將嚴格控制信用風險及流
動性風險。
(4)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充分考
慮國債期貨的流動性和風險收益特征,主要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國債期貨
合約進行交易,以對沖投資組合的系統性風險、有效管理現金流量或降低建倉或
調倉過程中的沖擊成本等。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適度參與國債期貨投資。
(5)信用衍生品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信用衍生品,按照風險管理原則,以風險對沖為目的,對所投資
的資產組合進行風險管理。本基金將根據所持標的債券等固定收益品種的投資策
略,審慎開展信用衍生品投資,合理確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資金額、期限等。同時,
本基金將加強基金投資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對手方、創(chuàng)設機構的風險管理,合理分
散交易對手方、創(chuàng)設機構的集中度,對交易對手方、創(chuàng)設機構的財務狀況、償付
能力及杠桿水平等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與嚴格的準入管理。
(四)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
(2)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保持不
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
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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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
券的1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可以不受此條
款規(guī)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基金資產凈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該資產支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
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9)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
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該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0)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
保持一致;
(11)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需遵守下列投資比例限制:本基金在任何
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5%;本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券
總市值的3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
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本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到
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
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
(12)本基金參與信用衍生品投資,需遵守下列投資比例限制:本基金不持
有具有信用保護賣方屬性的信用衍生品,不持有合約類信用衍生品;本基金投資
的信用衍生品名義本金不得超過本基金中對應受保護債券面值的100%,投資于
同一信用保護賣方的各類信用衍生品名義本金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該在三個月內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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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
(13)本基金的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4)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9)、(10)、(12)項另有約定及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因證
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
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開始。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如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禁止規(guī)定,如適用于本基金,
則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照調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
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
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如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禁止規(guī)定,如適用于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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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業(yè)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yè)績比較基準為:中國債券綜合全價指數收益率*90%+一年期定期
存款利率(稅后)*10%
中國債券綜合全價指數是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編制,樣本債券
涵蓋的范圍更加全面,具有廣泛的市場代表性,涵蓋主要交易市場(銀行間市場、
交易所市場等)、不同發(fā)行主體(政府、企業(yè)等)和期限(長期、中期、短期等),
能夠很好地反映中國債券市場總體價格水平和變動趨勢。中國債券綜合全價指數
各項指標值的時間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場。一年期定
期存款利率(稅后)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并執(zhí)行的金融機構一年期人民幣存款
基準利率,其能反映出本基金投資現金類資產以達到獲得持續(xù)穩(wěn)妥收益的目的。
在綜合考慮了指數的權威性和代表性、指數的編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資理念,基
于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和投資比例限制,選取上述業(yè)績比較基準作為衡量本基金業(yè)
績比較基準較為合適。
如果今后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或者有更權威的、更能為市場普遍接受的業(yè)績
比較基準推出,或者是市場上出現更加適合用于本基金的業(yè)績比較基準時,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依據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經與基金
托管人協商一致,可變更業(yè)績比較基準并及時公告。
(六)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其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低于混合
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的投資管理流程
1、決策依據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
(2)以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基金投資決策的準則;
(3)國內宏觀經濟發(fā)展態(tài)勢、微觀經濟運行環(huán)境、證券市場走勢、政策指
向及全球經濟因素分析。
2、投資管理程序
(1)備選庫的形成與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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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債券投資,分析師通過宏觀經濟、貨幣政策和債券市場的分析判斷,采
用利率模型、信用風險模型及期權調整利差(OAS)對普通債券和含權債券進行
分析,在此基礎上形成基金債券投資的信用債備選庫。
(2)資產配置會議
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召開資產配置會議,討論基金的資產組合,形成資產配置
建議。
(3)構建投資組合
投資策略委員會在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投資框架下,審議并確定基金資產配置方
案,并審批重大單項投資決定。
基金經理在投資策略委員會的授權下,根據本基金的資產配置要求,參考資
產配置會議、投研會議討論結果,制定基金的投資策略,在其權限范圍進行基金
的日常投資組合管理工作。
(4)交易執(zhí)行
基金經理制定具體的操作計劃并通過交易系統或書面指令形式向中央交易
室發(fā)出交易指令。中央交易室依據投資指令具體執(zhí)行買賣操作,并將指令的執(zhí)行
情況反饋給基金經理。
(5)投資組合監(jiān)控與調整
基金經理負責向投資策略委員會匯報基金投資執(zhí)行情況,風險管理部對基金
投資進行日常監(jiān)督,風險管理部負責完成內部的基金業(yè)績和風險評估。基金經理
定期對證券市場變化和基金投資階段成果和經驗進行總結評估,對基金投資組合
不斷進行調整和優(yōu)化。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關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相關權利,保護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3、不通過關聯交易為自身、雇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關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當利益。
(九)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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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
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
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
現和支付等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
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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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購買的各類證券及票據價值、銀行存款本息和基金應收的
申購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資所形成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
戶以及投資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鸸芾砣恕⒒鹜泄苋?、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
有的財產承擔其自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
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
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鸸芾砣斯芾磉\作基金財產所產
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
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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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基金資產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
規(guī)定需要對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衍生品、
國債期貨、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原則
基金管理人在確定相關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時,應符合《企業(yè)會
計準則》、監(jiān)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
1、對存在活躍市場且能夠獲取相同資產或負債報價的投資品種,在估值日
有報價的,除會計準則規(guī)定的例外情況外,應將該報價不加調整地應用于該資產
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估值日無報價且最近交易日后未發(fā)生影響公允價值計量
的重大事件的,應采用最近交易日的報價確定公允價值。有充足證據表明估值日
或最近交易日的報價不能真實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報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
值。
與上述投資品種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應以相同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
為基礎,并在估值技術中考慮不同特征因素的影響。特征是指對資產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該限制是針對資產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術中不應將該限制作
為特征考慮。此外,基金管理人不應考慮因其大量持有相關資產或負債所產生的
溢價或折價。
2、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采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可
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時,應優(yōu)先使用可觀察輸入值,只有在無法取得相關資產或負債可觀察輸入值或
取得不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觀察輸入值。
3、如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人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
使?jié)撛诠乐嫡{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影響在0.25%以上的,應對估值
進行調整并確定公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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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估值方法
1、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選
取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全價進行估值。
2、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選取
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薦估值全價
進行估值。對于含投資者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行使回售權的,在回售登記日
至實際收款日期間選取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的唯一估值全
價或推薦估值全價進行估值?;厥鄣怯浧诮刂谷眨ê斎眨┖笪葱惺够厥蹤嗟陌?
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
3、對于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且不存在活躍市場的固定收益品種,采用在當
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
值。
4、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
值。
5、對于發(fā)行人已破產、發(fā)行人未能按時足額償付本金或利息,或者有其它
可靠信息表明本金或利息無法按時足額償付的債券投資品種,第三方估值基準服
務機構可在提供推薦價格的同時提供價格區(qū)間作為公允價值的參考范圍以及公
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相關提示?;鸸芾砣嗽谂c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
可采用價格區(qū)間中的數據作為該債券投資品種的公允價值。
6、信用衍生品的估值
信用衍生品按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當日估值價格進行估值。但管理人依法
應當承擔的估值責任,不因委托而免除。選定的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
格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會計準則要求采用合理估值技術確認公允價值。
7、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
無結算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
價估值。
8、本基金可以采用第三方估值機構按照上述公允價值確定原則提供的估值
價格數據。
9、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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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10、當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
確?;鸸乐档墓叫?。
11、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
按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
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
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基金托管人承擔復核責任。
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
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出具蓋章的書面說明后,按照基
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
金造成的損失以及因該交易日基金凈值計算順延錯誤而引起的損失,由基金管理
人負責賠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五、估值程序
1、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該類基金份額
的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均精確到0.0001元,
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
調整機制。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
值,并按規(guī)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
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
將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定對外公布。
六、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
的準確性、及時性。當任一類別的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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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生估值錯誤時,視為該類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
售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
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
“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
據計算差錯、系統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
時協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
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
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
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
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
并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但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
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
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
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
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
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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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
的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
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
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
金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
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
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當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差錯給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需要進行
賠償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
后按以下條款進行賠償:
①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
如經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尚不能達成一致時,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議執(zhí)
行,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財產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②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確認后公告,由
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投資者或基金支付賠
償金,就實際向投資者或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按照過
錯程度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結果,雖然多次重新
計算和核對,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布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以
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外公布,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
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購或贖回金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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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而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而引起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財產的損失,由
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4)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者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果行業(yè)
另有通行做法,雙方當事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
商。
七、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
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
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八、基金凈值的確認
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
托管人負責進行復核?;鸸芾砣藨诿總€工作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
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并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
計算結果復核確認后發(fā)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按規(guī)定予
以公布。
九、特殊情況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估值方法的第9項進行估值
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證券、期貨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fā)送的數
據錯誤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
檢查,但未能發(fā)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輕或
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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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關費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
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
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
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
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
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準日的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減去該類基金份額每單位基金份
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之間由于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而C類基金
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將導致在可供分配利潤上有所不同;同一類別每一基金份額
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
管理人經履行適當程序后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進行調整。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
分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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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
資者的現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時,基金登
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
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yè)務規(guī)則》執(zhí)行。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
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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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仲裁費和訴訟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基金的開戶費用和賬戶維護費;
10、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
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
方法如下:
H=E×0.2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據
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在次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
路徑進行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
等,支付日期順延。費用自動扣劃后,基金管理人應進行核對,如發(fā)現數據不符,
應及時聯系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05%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
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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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0.0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據
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在次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
路徑進行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
等,支付日期順延。費用自動扣劃后,基金管理人應進行核對,如發(fā)現數據不符,
應及時聯系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
為0.20%,按前一日C類基金資產凈值的0.20%年費率計提。
銷售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0%÷當年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前一日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
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據
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在次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
路徑進行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由基金管理人代收后按照
相關協議支付給各個基金銷售機構。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費用自動扣劃后,基金管理人應進行核對,如發(fā)現數據不符,應及時聯系基金托
管人協商解決。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guī)及相應協議
規(guī)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
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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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
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基
金管理費,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
行。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征收的規(guī)定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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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會計年度按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
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zhí)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
會計核算,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
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符合《中華人民
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
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更
換會計師事務所需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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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
《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相關法律法規(guī)關于信息
披露的規(guī)定發(fā)生變化時,本基金從其最新規(guī)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
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fā)點,按照法律
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
完整性、及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過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條件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規(guī)定報刊”)及《信息
披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聯網網站(以下簡稱“規(guī)定網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證基金
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資
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yè)績進行預測;
3、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fā)生歧義的,以中文
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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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的規(guī)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
資者重大利益的事項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
說明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內容?!痘鸷贤飞Ш?,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
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
在規(guī)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3)基金托管協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
運作監(jiān)督等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
簡明的基金概要信息?!痘鸷贤飞Ш螅甬a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大
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guī)
定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
資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份額發(fā)售的三日
前,將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
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將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登載在
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基金托管人應當同時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
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
2、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fā)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說明書的當日登載于規(guī)定媒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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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規(guī)定媒
介休刊,則順延至法定節(jié)假日后首個出報日。下同)在規(guī)定媒介上登載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4、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
當至少每周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一次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
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
的次日,通過規(guī)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yè)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
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5、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基金份
額申購、贖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
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6、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
度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鹉?
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
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
中期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
將季度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
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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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
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
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7、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fā)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
并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和規(guī)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
生重大影響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
事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
等事項,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fā)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
制人變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
門負責人發(fā)生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yè)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
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業(yè)務、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yè)務的訴訟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yè)務相關行為受
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
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管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
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但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
提方式和費率發(fā)生變更;
(16)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達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19)本基金連續(xù)發(fā)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發(fā)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
時;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3)調整基金份額類別的設置;
(24)基金推出新業(yè)務或服務;
(25)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
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8、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續(xù)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
息可能對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
額持有人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
9、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
10、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
行清算并作出清算報告?;鹭敭a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
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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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基金投資信用衍生品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資信用衍生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詳細披露信用衍生品的投資情況。包
括投資策略,持倉情況等,并充分揭示投資信用衍生品對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
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目標和策略。
12、投資國債期貨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的,基金管理人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
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國債期貨交易情況,包括交易政策、
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等,并充分揭示國債期貨交易對基金總體風險的
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交易政策和交易目標等。
13、投資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年度報告及中期報告中披
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
內所有的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季度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
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凈資產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10名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14、投資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資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的,將進行臨時公告,并在季度報告、中
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證券公司短期
公司債券的投資情況。
15、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
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16、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
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基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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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
定,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
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
清算報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
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規(guī)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規(guī)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規(guī)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
業(yè)機構,應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
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資
者決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
金正常投資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
國證監(jiān)會及自律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
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
規(guī)規(guī)定將信息置備于各自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八)暫停或延遲信息披露的情形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暫?;蜓舆t披露基金信息: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所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
業(yè)時;
2、不可抗力;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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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暫停估值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中國證監(jiān)會或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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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和程序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
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并在五個工作日內聘
請側袋機制啟用日發(fā)表意見且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
露專項審計意見。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及公司所在
地中國證監(jiān)會派出機構備案,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提交材料。
(二)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基金登記機構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賬戶份額為
基礎,確認相應側袋賬戶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份額;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按
照啟用側袋機制后的主袋賬戶份額辦理;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僅辦理主袋賬戶
的贖回申請并支付贖回款項。
2、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不辦理側袋賬戶份額的申購、贖回和轉
換;同時,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贖
回,并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確定是否暫停申購。
3、除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主袋賬戶的份額凈值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申購和贖
回外,本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部分的申購、贖回規(guī)定適用于主
袋賬戶份額。巨額贖回按照單個開放日內主袋賬戶份額凈贖回申請超過前一開放
日主袋賬戶總份額的10%認定。
(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投資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
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時僅需考慮主袋賬戶資產。
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用后20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戶投
資組合的調整,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側袋賬戶中進行除特定資產處置變現以外的其他投資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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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
值并披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側袋賬戶的會
計核算應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
(五)實施側袋賬戶期間的基金費用
1、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管理費和托管費等按主袋賬戶基金資產凈值作
為基數計提。
2、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
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
(六)側袋賬戶中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
特定資產以可出售、可轉讓、恢復交易等方式恢復流動性后,基金管理人應
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將特定資產予以處置變現等方式,
及時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人支付對應變現款項。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無論側袋賬戶資產是否全部完成變現,基金管理人都應
當及時向側袋賬戶全部份額持有人支付已變現部分對應的款項。若側袋賬戶資產
無法一次性完成處置變現,基金管理人在每次處置變現后均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
要求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側袋賬戶資產全部完成變現并終止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聘請符合
《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七)側袋機制的信息披露
1、臨時公告
在啟用側袋機制、處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fā)生其他可能對投資者
利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2、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招募說明書“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規(guī)定的基金凈值信息
披露方式和頻率披露主袋賬戶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實施側
袋機制期間本基金暫停披露側袋賬戶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3、定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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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特定資
產處置進展情況,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qū)間的,應同時注明
不作為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
基金定期報告中的基金會計報表僅需針對主袋賬戶進行編制。會計師事務所
對基金年度報告進行審計時,應對報告期內基金側袋機制運行相關的會計核算和
年度報告披露等發(fā)表審計意見。
(八)本部分關于側袋機制的相關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
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或將來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針對側袋機制的內容有進一步規(guī)定的,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
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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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風險揭示
(一)投資于本基金的主要風險
1、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因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引起的波動,將使本基金資產面臨潛在
的風險,本基金的市場風險來源于基金持有的資產市場價格的波動,市場風險主
要來源于:
(1)政策風險。國家宏觀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yè)政策、地區(qū)
發(fā)展政策等)的變化對貨幣市場產生一定影響,從而導致投資對象價格波動,影
響基金收益而產生的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隨著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也
呈周期性變化?;鹜顿Y于債券,收益水平也會隨之變化,從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
利率直接影響著債券的價格和收益率,影響著企業(yè)的融資成本和利潤,引起基金
收益水平的變化。
(4)收益率曲線風險。不同信用水平的貨幣市場投資品種應具有不同短期
收益率曲線結構,若收益率曲線沒有如預期變化導致基金投資決策出現偏差將影
響基金的收益水平。
(5)購買力風險。基金收益的一部分將通過現金形式來分配,而現金可能
因為通貨膨脹的影響而使購買力下降,從而使基金的實際投資收益下降。
(6)再投資風險。再投資風險反映了利率下降對固定收益證券利息收入再
投資收益的影響,這與利率上升所帶來的價格風險(即利率風險)互為消長。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指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信用證券發(fā)行主體信用狀況惡化,到
期不能履行合約進行兌付的風險,另外,信用風險也包括證券交易對手因違約而
產生的證券交割風險。
3、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因證券市場交易量不足,導致證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變現
的風險。流動性風險還包括基金出現巨額贖回,致使沒有足夠的現金應付贖回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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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所引致的風險。
(1)基金申購、贖回安排
在本基金發(fā)生流動性風險時,基金管理人可以綜合利用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
理工具以減少或應對基金的流動性風險,投資者可能面臨巨額贖回情形下贖回申
請被延期辦理、暫停申購或申購申請被拒絕、贖回申請被暫停接受、贖回款項被
延緩支付、基金估值被暫停、采用擺動定價機制、啟用側袋機制等措施。投資者
應該了解自身的流動性偏好,并評估是否與本基金的流動性風險匹配。具體參見
招募說明書“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部分內容。
(2)擬投資市場、行業(yè)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的投資市場主要為證券/期貨交易所、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等流動性
較好的規(guī)范型交易場所,主要投資對象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債券、信
用衍生品、國債期貨和貨幣市場工具等),同時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資的原則在個
券投資方面會避免高集中度,綜合評估在正常市場環(huán)境下本基金的流動性風險適
中。
(3)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或
巨額贖回份額占比情況決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同時,如本基金單個基金
份額持有人贖回申請超過前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
權對其采取延期辦理贖回申請的措施。
(4)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在市場大幅波動、流動性枯竭等極端情況下發(fā)生無法應對投資者巨額贖回的
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將以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前提,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
合同的規(guī)定,謹慎選取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拒絕或暫停
申購的情形、延緩支付贖回款項、采用擺動定價、實施側袋機制等流動性風險管
理工具作為輔助措施。對于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選擇,基金管理人將依照
嚴格審批、審慎決策的原則,及時有效地對風險進行監(jiān)測和評估,運用前經過內
部審批程序并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在實際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時,
投資者的贖回申請、贖回款項支付等可能受到相應影響,基金管理人將嚴格依照
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操作,力爭全面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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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實施側袋機制對投資者的影響
側袋機制是一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是將特定資產分離至專門的側袋賬戶
進行處置清算,并以處置變現后的款項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支付,目的在于有
效隔離并化解風險。但基金啟用側袋機制后,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份額
凈值,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僅主袋賬戶份額正常開放贖回,因此啟用
側袋機制時持有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將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同時持有主袋賬戶份額
和側袋賬戶份額,側袋賬戶份額不能贖回,其對應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
定性,最終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
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因本基金不披露側袋賬戶份額的凈值,即便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qū)間的,也不作為特
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因此對于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終變現價格,基
金管理人不承擔任何保證和承諾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因此實施側袋機
制后主袋賬戶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啟用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時僅需
考慮主袋賬戶資產,并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分割側袋賬戶資產導致的基金凈資產減少
進行按投資損失處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業(yè)績指標不能反映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
及變化情況。
4、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指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
失誤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guī)交易、會計部門欺詐、交易
錯誤、IT系統故障等風險。
5、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資管理水平直接影響基
金收益水平,如果基金管理人對經濟形勢和證券市場判斷不準確、獲取的信息不
充分、投資操作出現失誤等,都會影響基金的收益水平。
6、合規(guī)性風險
合規(guī)風險指基金管理或運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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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有關規(guī)定的風險。
7、本基金的特有風險
(1)根據本基金投資范圍的規(guī)定,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
金資產的80%。本基金無法完全規(guī)避發(fā)債主體的信用質量變化造成的信用風險。
(2)本基金可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是一種債券性質的金融工
具。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主要包括資產風險及證券化風險。資產風險源于資產本
身,包括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等。證券化風險主要表現為信用評級風險、
法律風險等。
(3)本基金可投資于國債期貨,國債期貨作為一種金融衍生品,具備一些
特有的風險點,包括杠桿風險、期貨價格與基金投資品種價格的相關度降低帶來
的風險等。
(4)為對沖信用風險,本基金可能投資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資
可能面臨流動性風險,償付風險以及價格波動風險等。
8、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
的風險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資章節(jié)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資范圍、投資比
例、證券市場普遍規(guī)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
期風險收益特征。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根據相
關法律法規(guī)對本基金進行風險評價,不同的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方法也不同,因
此銷售機構的風險等級評價與基金法律文件中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
同,投資人在購買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
之間的匹配檢驗。
9、其他風險
(1)在符合本基金投資理念的新型投資工具出現和發(fā)展后,如果投資于這
些工具,基金可能會面臨一些特殊的風險;
(2)因技術因素而產生的風險,如計算機系統不可靠產生的風險;
(3)因基金業(yè)務快速發(fā)展而在制度建設、人員配備、內控制度建立等方面
不完善而產生的風險;
(4)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風險,如內幕交易、欺詐行為等產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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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對主要業(yè)務人員如基金經理的依賴可能產生的風險;
(6)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影響基金收益
水平,從而帶來風險;
(7)其他意外導致的風險。
(二)聲明
1、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2、本基金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指定的基金銷售機構公開發(fā)售,基金
管理人與基金銷售機構都不能保證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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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
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
自決議生效后兩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
督下進行基金財產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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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
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各類
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
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
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規(guī)
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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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義務
1、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并
管理基金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
的其他費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人
違反了《基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其他監(jiān)管部門,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處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yè)務并
獲得《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
12)依照法律法規(guī)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
施其他法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經紀機構或其他為
基金提供服務的外部機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
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回、轉換、轉托管、定期定額投資和非交易過戶等的業(yè)務規(guī)則;
1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份額的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
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yè)化的
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
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guī)定,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
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但因監(jiān)管機構、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行業(yè)自律組織的要求提供,
或因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服務需要提供的情況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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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規(guī)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guī)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
資料,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并且保
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
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
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
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
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
法律行為;
24)基金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
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
募集期結束后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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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
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安全保
管基金財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監(jiān)管部門批準
的其他費用;
3)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
合同》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
形,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guī)則,為基金開設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
為基金辦理證券、期貨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
括但不限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yè)場所,配備足夠的、合
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yè)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
?;鹭敭a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
金財產相互獨立;對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
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按照《基
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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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因監(jiān)管機構、司法
機關等有權機關、行業(yè)自律組織的要求提供,或因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yè)顧問提
供服務需要提供的情況除外;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金
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執(zhí)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
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保存期限
不少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
12)從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記機構處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guī)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guī)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
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
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和
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
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
基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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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3、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基金投資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
基金投資者自依據《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當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基
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簽字為必要條件。
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同一類別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
同等的合法權益。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與C類基金份額由于基金份額凈值的不同,
基金收益分配的金額以及參與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分配的數量將可能有所不
同。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
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依法申請贖回或轉讓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guī)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
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
提起訴訟或仲裁;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
務包括但不限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
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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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交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所規(guī)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
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guī)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
表有權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
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設日常機構。
(一)召開事由
1、除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外,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
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終止《基金合同》,但本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率;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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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2)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的事項。
2、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后修改,
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法律法規(guī)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
(2)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銷售服務費率或變更收費方式、調整基
金份額類別的設置;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基金管理人履行適當程序后,基金推出新業(yè)務或服務;
(5)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fā)生重大變化;
(6)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
他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
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guī)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
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
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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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提出書面提議?;鹜泄苋?
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
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5、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表
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
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鸱蓊~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
益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在規(guī)定媒介公
告?;鸱蓊~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xù);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
中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
系方式和聯系人、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
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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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
的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
機構允許的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
代表出席,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F場開
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本人身份證明、受托出席會議
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
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
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
有效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
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
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應不少于
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書面
形式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方式在表決截止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
者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允許的情況下,經會議通知載明,基金份額持有人采用
網絡、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在表決截至日以前對表決事項進行投票并由召集
人予以記錄。通訊開會應以書面方式進行表決,若基金份額持有人采取非書面形
式進行投票的,則召集人對于其投票的書面記錄即視為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表決
意見。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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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xù)公布相關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
則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jiān)督下按照會
議通知規(guī)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
通知不參加收取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
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
表決意見;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決意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表決意見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
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與基金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3、在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機關允許的情況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非書面方式授權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會議召開方式上,
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現場方式或者以現場方式與非現場方式相結合的方式召
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程序比照現場開會和通訊方式開會的程序進行。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決定終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fā)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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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guī)定程序確定
和公布監(jiān)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
議。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
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
授權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
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
(或單位名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
姓名(或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
截止日期后2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由召集人統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
機關監(jiān)督下形成決議。
3、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允許的情況下,經會議通知載明,基金份額持有
人也可以采用網絡、電話或其他方式進行表決,或者采用網絡、電話或其他方式
授權他人代為出席會議并表決。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guī)定的須以
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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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與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別
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
符合會議通知中規(guī)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面
符合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
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
審議、逐項表決。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
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
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jiān)督員共同擔任監(jiān)票人;如大會由基
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
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jiān)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監(jiān)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
場公布計票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異
議,可以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jiān)票人應當進行
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
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jiān)督員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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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授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jiān)督下進
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芘纱?
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jiān)會
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訊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
證機構、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決議。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約束力。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有人
和側袋份額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但若相關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袋份額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
1、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相關
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
2、現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
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4、在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
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與或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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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他人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
5、現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
(含50%)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6、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
7、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
同一主側袋賬戶內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平等的表決權。
(十)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
決條件等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
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履行適當程序并提前公告
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本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
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
自決議生效后兩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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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
督下進行基金財產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
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
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各類
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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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
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規(guī)
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
四、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
議,如經友好協商、調解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上海國際經濟
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上海市。按照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
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
裁裁決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在仲裁期間,基金合同不涉及爭議部
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xù)忠實、勤
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僅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別行
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及臺灣地區(qū)的法律法規(guī)及司法解釋)管轄并從其解釋。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
的辦公場所和營業(yè)場所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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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
1、基金管理人
名稱:興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qū)五四路137號信和廣場25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銀城路167號13、14層
法定代表人:葉文煌
設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13]288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2億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限:持續(xù)經營
聯系電話:021-22211866
2、基金托管人
名稱: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招商銀行)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郵政編碼:518040
法定代表人:繆建民
成立時間:1987年4月8日
基金托管業(yè)務批準文號:證監(jiān)基金字[2002]83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252.20億元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
資范圍、投資比例、投資限制、關聯方交易等進行監(jiān)督。
(1)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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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和上市
交易的債券(含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地方政府債、企業(yè)債、公司債、政府
支持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
券、中期票據、公開發(fā)行的次級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同業(yè)存單、
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信用衍生
品、國債期貨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
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不投資股票資產,也不投資可交換債券、可轉換債券及分離交易可轉
債上市后分離出來的債券。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
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持有
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
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比例或按照變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本基金各類品種的投資比例、投資限制為: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
2)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保持不低
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
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
的1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可以不受此條款
規(guī)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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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
資產支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
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9)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
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該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0)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
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
持一致;
11)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需遵守下列投資比例限制:本基金在任何交
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5%;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券總
市值的3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
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本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到期
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
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
12)本基金參與信用衍生品投資,需遵守下列投資比例限制:本基金不持有
具有信用保護賣方屬性的信用衍生品,不持有合約類信用衍生品;本基金投資的
信用衍生品名義本金不得超過本基金中對應受保護債券面值的100%,投資于同
一信用保護賣方的各類信用衍生品名義本金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該在三個月內進行
調整;
13)本基金的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4)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9)、10)、12)項另有約定及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因證券/
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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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
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3)本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以下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4)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
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
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
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
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
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
審查。
(5)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
合基金合同的約定。
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因證券
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或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導致投資比
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基金管理人應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法律法規(guī)另有
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6)如果法律法規(guī)及監(jiān)管政策等對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禁止行為和投資組
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可相應調整禁止行為和投資比
例限制規(guī)定,不需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
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適當程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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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
人選擇存款銀行進行監(jiān)督。基金投資銀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
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符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銀行的名單,并及時
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應據以對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交易對手是否符合
有關規(guī)定進行監(jiān)督。對于不符合規(guī)定的銀行存款,基金托管人可以拒絕執(zhí)行,并
通知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應符合如下規(guī)定:
(1)本基金投資于有固定期限銀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0%,
但投資于有存款期限,根據協議可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投
資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資格的同一商業(yè)銀行的銀行存款、同業(yè)存單占基金資產凈值
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0%;投資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資格的同一商業(yè)銀行的銀行
存款、同業(yè)存單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5%。
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制定或修改新的定期存款投資政策,基金管理人履
行適當程序后,可相應調整投資組合限制的規(guī)定。
(2)基金管理人負責對本基金存款銀行的評估與研究,建立健全銀行存款
的業(yè)務流程、崗位職責、風險控制措施和監(jiān)察稽核制度,切實防范有關風險?;?
金托管人負責對本基金銀行定期存款業(yè)務的監(jiān)督與核查,審查、復核相關協議、
賬戶資料、投資指令、存款證實書等有關文件,切實履行托管職責。
1)基金管理人負責控制信用風險。信用風險主要包括存款銀行的信用等級、
存款銀行的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銀行選擇方面的風險。因選擇存款銀行不當造
成基金財產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
2)基金管理人負責控制流動性風險,并承擔因控制不力而造成的損失。流
動性風險主要包括基金管理人要求全部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或到期支取而存
款銀行未能及時兌付的風險、基金投資銀行存款不能滿足基金正常結算業(yè)務的風
險、因全部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而涉及的利息損失影響估值等涉及到基金流
動性方面的風險。
3)基金管理人須加強內部風險控制制度的建設。如因基金管理人員工職務
行為導致基金財產受到損失的,需由基金管理人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4)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在開展基金存款業(yè)務時,應嚴格遵守《基金法》、
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運作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家有關賬戶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結算等
的各項規(guī)定。
3.基金投資銀行存款協議的簽訂、賬戶開設與管理、投資指令與資金劃付、
賬目核對、到期兌付、提前支取
(1)基金投資銀行存款協議的簽訂
1)基金管理人應與符合資格的存款銀行總行或其授權分行簽訂《基金存款
業(yè)務總體合作協議》(以下簡稱《總體合作協議》),確定《存款協議書》的格式
范本?!犊傮w合作協議》和《存款協議書》的格式范本由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
人共同商定。
2)基金托管人依據相關法規(guī)對《總體合作協議》和《存款協議書》的內容
進行復核,審查存款銀行資格等。
3)基金管理人應在《存款協議書》中明確存款證實書或其他有效存款憑證
的辦理方式、郵寄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以及存款證實書或其他有效憑證在
郵寄過程中遺失后,存款余額的確認及兌付辦法等。
4)由存款銀行指定的存放存款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存款分支機構”)寄
送或上門交付存款證實書或其他有效存款憑證的,基金托管人可向存款分支機構
的上級行發(fā)出存款余額詢證函,存款分支機構及其上級行應予配合。
5)基金管理人應在《存款協議書》中規(guī)定,基金存放到期或提前兌付的資
金應全部劃轉到指定的基金托管賬戶,并在《存款協議書》寫明賬戶名稱和賬號,
未劃入指定賬戶的,由存款銀行承擔一切責任。
6)基金管理人應在《存款協議書》中規(guī)定,在存期內,如本基金銀行賬戶、
預留印鑒發(fā)生變更,管理人應及時書面通知存款行,書面通知應加蓋基金托管人
預留印鑒。存款分支機構應及時就變更事項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具正式
書面確認書。變更通知的送達方式同開戶手續(xù)。在存期內,存款分支機構和基金
托管人的指定聯系人變更,應及時加蓋公章書面通知對方。
7)基金管理人應在《存款協議書》中規(guī)定,因定期存款產生的存單不得被
質押或以任何方式被抵押,不得用于轉讓和背書。
(2)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時的賬戶開設與管理
1)基金投資于銀行存款時,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據基金管理人與存款銀行簽
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訂的《總體合作協議》、《存款協議書》等,以基金的名義在存款銀行總行或授權
分行指定的分支機構開立銀行賬戶。
2)基金投資于銀行存款時的預留印鑒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3)存款憑證傳遞、賬目核對及到期兌付
1)存款證實書等存款憑證傳遞
存款資金只能存放于存款銀行總行或者其授權分行指定的分支機構?;鸸?
理人應在《存款協議書》中規(guī)定,存款銀行分支機構應為基金開具存款證實書或
其他有效存款憑證(下稱“存款憑證”),該存款憑證為基金存款確認或到期提款
的有效憑證,且對應每筆存款僅能開具唯一存款憑證。資金到賬當日,由存款銀
行分支機構指定的會計主管傳真一份存款憑證復印件并與基金托管人電話確認
收妥后,將存款憑證原件通過快遞寄送或上門交付至基金托管人指定聯系人;若
存款銀行分支機構代為保管存款憑證的,由存款銀行分支機構指定會計主管傳真
一份存款憑證復印件并與基金托管人電話確認收妥。
2)存款憑證的遺失補辦
存款憑證在郵寄過程中遺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向存款銀行提出補辦申請,基
金管理人應督促存款銀行盡快補辦存款憑證,并按以上(1)的方式快遞或上門
交付至托管人,原存款憑證自動作廢。
3)賬目核對
每個工作日,基金管理人應與基金托管人核對各項銀行存款投資余額及應計
利息。
基金管理人應在《存款協議書》中規(guī)定,對于存期超過3個月的定期存款,
基金托管人于每季度向存款銀行發(fā)起查詢查復,存款銀行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查
詢查復的有關時限要求及時回復?;鸸芾砣擞胸熑味酱俅婵钽y行及時回復查詢
查復。因存款銀行未及時回復造成的資金被挪用、盜取的責任由存款銀行承擔。
存款銀行應配合基金托管人對存款憑證的詢證,并在詢證函上加蓋存款銀行
公章寄送至基金托管人指定聯系人。
4)到期兌付
基金管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通過快遞將存款憑證原件寄給存款銀行分
支機構指定的會計主管。存款銀行未收到存款憑證原件的,應與基金托管人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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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存款到期前基金管理人與存款銀行確認存款憑證收到并于到期日兌付存款
本息事宜。
基金托管人在存款到期日未收到存款本息或存款本息金額不符時,通知基金
管理人與存款銀行接洽存款到賬時間及利息補付事宜?;鸸芾砣藨獙⒔忧⒔Y果
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收妥存款本息的當日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應在《存款協議書》中規(guī)定,存款憑證在郵寄過程中遺失的,存
款銀行應立即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原存款憑證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并出
具相關證明文件后,與存款銀行指定會計主管電話確認后,存款銀行應在到期日
將存款本息劃至指定的基金資金賬戶。如果存款到期日為法定節(jié)假日,存款銀行
順延至到期后第一個工作日支付,存款銀行需按原協議約定利率和實際延期天數
支付延期利息。
(4)提前支取
如果在存款期限內,由于基金規(guī)模發(fā)生縮減的原因或者出于流動性管理的需
要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可以提前支取全部或部分資金。
提前支取的具體事項按照基金管理人與存款銀行簽訂的《存款協議書》執(zhí)行。
(5)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監(jiān)督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在進行存款投資時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個工作
日內糾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
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鹜泄苋税l(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
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或拒絕結算,
若因基金管理人拒不執(zhí)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相關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
金托管人不承擔相應責任。
4.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
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jiān)督?;鸸芾砣藨诨鹜顿Y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的、經慎重選擇的、本基金適用的銀行間債券市
場交易對手名單并約定各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式?;鸸芾砣擞胸熑未_
保及時將更新后的交易對手名單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基
金管理人承擔。如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未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銀行間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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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的,視為基金管理人認可全市場交易對手?;鸸芾砣藨獓?
格按照交易對手名單的范圍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選擇交易對手?;鹜泄苋吮O(jiān)督基
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交易。在基金存續(xù)
期間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交易對手名單,但應將調整結果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書
面通知基金托管人。新名單確定時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
交易,仍應按照協議進行結算,但不得再發(fā)生新的交易。如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
需要臨時調整銀行間債券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的,應向基金托管人說明理由,
并在與交易對手發(fā)生交易前3個交易日內與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
基金管理人負責對交易對手的資信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規(guī)則進行
交易,并負責解決因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糾紛及損失。若未履約的交易
對手在基金管理人確定的時間內仍未承擔違約責任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的,基金
管理人可以對相應損失先行予以承擔,然后再向相關交易對手追償。基金托管人
則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成交單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發(fā)現
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定的交易對手進行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和責任。
5.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遵守《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等流通
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監(jiān)管規(guī)定。
(1)此處的流通受限證券與上文提及的流動性受限資產并不完全一致,包
括由《上市公司證券發(fā)行注冊管理辦法》規(guī)范的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公開發(fā)行股票
網下配售部分等在發(fā)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不包括由于發(fā)布重
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fā)行未上市證券、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
等流通受限證券。
本基金可以投資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的非公開發(fā)行證券,且限于由中國證券登
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負責登記和存管的,并可在證券交易所或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證
券。
本基金不得投資未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的非公開發(fā)行證券。
本基金不得投資有鎖定期但鎖定期不明確的證券。
(2)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首次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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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批準的有關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
制度?;鹜顿Y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基金管理人還應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批準的
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上述資料應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投資額
度和投資比例控制情況。
基金管理人應至少于首次執(zhí)行投資指令之前兩個工作日將上述資料書面發(fā)
至基金托管人,保證基金托管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審核?;鹜泄苋藨谑盏缴?
述資料后兩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其他雙方認可的方式確認收到上述資料。
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流動性風險負責,確保對相關風險
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時間內有效解決基金運作的流動性問題。如因基
金巨額贖回或市場發(fā)生劇烈變動等原因而導致基金現金周轉困難時,基金管理人
應保證提供足額現金確?;鸬闹Ц督Y算,并承擔相應損失。對本基金因投資流
通受限證券導致的流動性風險,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相應責任。
(3)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
法規(guī)要求的有關書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擬發(fā)行證券主體的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文件、
發(fā)行證券數量、發(fā)行價格、鎖定期,基金擬認購的數量、價格、總成本、應劃付
的認購款、資金劃付時間等?;鸸芾砣藨WC上述信息的真實、完整,并應至
少于擬執(zhí)行投資指令前兩個工作日將上述信息書面發(fā)至基金托管人,保證基金托
管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審核。
由于基金管理人未及時提供有關證券的具體的必要的信息,致使托管人無法
審核認購指令而影響認購款項劃撥的,基金托管人免于承擔責任。
(4)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審核基金管理人
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行為。如發(fā)現基金管理人違反了《基金合同》、《托管協議》
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
同時采取合理措施保護基金投資人的利益?;鹜泄苋擞袡鄬鸸芾砣说倪`法、
違規(guī)以及違反《基金合同》、《托管協議》的投資指令不予執(zhí)行,并立即通知基金
管理人糾正,基金管理人不予糾正或已代表基金簽署合同不得不執(zhí)行時,基金托
管人應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5)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后兩個交易日內,在中國證監(jiān)
會規(guī)定媒介披露所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名稱、數量、總成本、賬面價值,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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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本和賬面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鎖定期等信息。
6.基金管理人應當對投資中期票據業(yè)務進行研究,認真評估中期票據投資業(yè)
務的風險,本著審慎、勤勉盡責的原則進行中期票據的投資業(yè)務,并應符合法律
法規(guī)及監(jiān)管機構的相關規(guī)定。
7.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
產凈值計算、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
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yè)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jiān)督和核查。
8.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反
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的規(guī)定,應及時以電話、郵件或書面提示
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
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回復基金托管人,對于收到的書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應以書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
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托管
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
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9.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
本托管協議對基金業(yè)務執(zhí)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對基金托管人發(fā)出的提示,基
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疑義進行解釋或舉
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的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
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10.若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及時糾正,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托管人在履行其通知義務后,予
以免責。
11.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
1.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基金
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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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
辦理清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jiān)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2.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賬管
理、未執(zhí)行或無故延遲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
《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
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基金托管人收到書面通知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
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fā)出回函,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
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
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3.基金托管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
管協議對基金業(yè)務執(zhí)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對基金管理人發(fā)出的書面提示,基
金托管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并改正,或就基金管理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
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
真實性。
4.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
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
1、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投資所需的相關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分賬管理,獨立
核算,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5)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保
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正當指令,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
何資產。不屬于基金托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資產及實物證券等在基金托管人保
管期間的損壞、滅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6)對于因為基金投資、基金認購、申購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
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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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資金賬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基金管
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財產的損失。
(7)基金托管人對因為基金管理人投資產生的存放或存管在基金托管人以
外機構的基金資產,或交由期貨公司或證券公司負責清算交收的基金資產(包括
但不限于期貨保證金賬戶內的資金、期貨合約等)及其收益,由于該等機構或該
機構會員單位等本協議當事人外第三方的欺詐、疏忽、過失或破產等原因給基金
資產造成的損失等不承擔責任。
(8)除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
管基金財產。
2、基金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開立“基金募集專戶”。該賬戶由基金管理
人開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
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后,基金管理
人應將屬于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為基金開立的基金資金賬戶,同
時在規(guī)定時間內,基金管理人應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
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或2名以
上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
按規(guī)定辦理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應提供充分協助?;鸸芾砣?、基金托管人
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3、基金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yè)機構開立基金的資金賬戶(也可
稱為“托管賬戶”),保管基金的銀行存款,并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資金收
付。托管賬戶名稱應為“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產品名稱以最終注冊
名稱為準)”,預留印鑒為基金托管人印章。
(2)基金資金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
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
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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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
有關規(guī)定。
4、基金證券賬戶和結算備付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
司為基金開立基金托管人與基金聯名的證券賬戶。
(2)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僅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
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證券賬戶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賬戶資
產的管理和運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
立結算備付金賬戶,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的一級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積極協助。結算備付金、結算保證金等
的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若中國證監(jiān)會或其他監(jiān)管機構在本托管協議訂立日之后允許基金從事
其他投資品種的投資業(yè)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立、使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開立、使
用并管理;若無相關規(guī)定,則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關于賬戶開立、使用的規(guī)定執(zhí)
行。
5、債券托管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以基金的名義在銀行間市
場登記結算機構開立債券托管賬戶,并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結算。
6、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管理人根據投資需要按照規(guī)定開立期貨保證金賬戶及期貨交易編
碼等,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立期貨結算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完成上述賬戶開
立后,基金管理人應以書面形式將期貨公司提供的期貨保證金賬戶的初始資金密
碼和市場監(jiān)控中心的登錄用戶名及密碼告知基金托管人。資金密碼和市場監(jiān)控中
心登錄密碼重置由基金管理人進行,重置后務必及時通知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開戶過程中相互配合,并提供所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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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人保證所提供的賬戶開戶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且在相關資料變更后及
時將變更的資料提供給基金托管人。
(2)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
規(guī)定,由基金管理人協助基金托管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協議的約定協商后開
立。新賬戶按有關規(guī)定使用并管理。
(3)法律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辦理。
7、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等有價憑證按約定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
托管人的保管庫,或存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票據營業(yè)中心的代保管庫,實物
保管憑證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實物證券等有價憑證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托管人
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鹜泄苋藢τ缮鲜龃娣艡C構及基金托管人以外機
構實際有效控制的有價憑證不承擔保管責任。
8、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
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應盡量保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
份正本的原件?;鸸芾砣藨谥卮蠛贤炇鸷蠹皶r將重大合同傳真給基金托管
人,并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正本送達基金托管人處。因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合同傳
真件與事后送達的合同原件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基金管理人負責。重大合同
的保管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
對于無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蓋公章
的合同傳真件,未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原件不得轉移?;鸸芾砣讼蚧鹜泄?
人提供的合同傳真件與基金管理人留存原件不一致的,以傳真件為準。
(五)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1、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復核與完成的時間及程序
(1)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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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額凈值是指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額總數,基金份額
凈值的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設
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
經基金托管人復核,按規(guī)定公告。
(2)復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后,將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
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對
外公布。
(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
管理人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基金托管人承擔復核
責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
后,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出具蓋章的書面說明后,
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2、基金資產的估值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估值。
3、基金份額凈值錯誤的處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處理基金份額凈值錯
誤。
4、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會計制度執(zhí)行。
5、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應按照雙方約定的同一記賬方
法和會計處理原則,分別獨立地設置、記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對相關各
方各自的賬冊定期進行核對,互相監(jiān)督,以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
6、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1)財務報表的編制
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編制,基金托管人復核。
(2)報表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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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財務報表后,進行獨立的復核。核
對不符時,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進行調整,直至雙方數據完全
一致。
(3)財務報表的編制與復核時間安排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每月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月度報表的編
制及復核;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季度報告的編制及復核;
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日內完成基金中期報告的編制及復核;在每年結束之
日起三個月內完成基金年度報告的編制及復核?;鹜泄苋嗽趶秃诉^程中,發(fā)現
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共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
調整以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準。基金年度報告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鸷贤Р蛔銉蓚€月的,基金
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7、在有需要時,基金管理人應每季度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業(yè)績比較基準
的基礎數據和編制結果。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至少應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證件號碼和持有的
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基金登記機構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編制和保
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分別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存期限不低于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如不能妥善保管,則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承擔責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編制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前,基金管理人應將有關資料
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無故拒絕或延誤提供,并保證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
性?;鸸芾砣撕屯泄苋瞬坏脤⑺9艿幕鸱蓊~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yè)務
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義務。
(七)基金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1、托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議,其
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有任何沖突。
2、基金托管協議終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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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xù)擔任基金托管人的
職務,而在6個月內無其他適當的托管機構承接其原有權利義務;
(3)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xù)擔任基金管理人的
職務,而在6個月內無其他適當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權利義務;
(4)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終止事項。
3、基金財產的清算
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處理基金財產的清算。
(八)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同意,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
協商、調解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
會,按照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
為上海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
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各自繼續(xù)
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qū)、
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及臺灣地區(qū)的法律法規(guī)及司法解釋)管轄并從其解釋。
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二十一、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
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市場狀況及自身服務能力的變化,有權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
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資料寄送
1、基金份額持有人對賬單
基金管理人每月向定制電子對賬單服務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發(fā)送電子對賬單。
2、由于投資者提供的電子郵箱不詳、錯誤、未及時變更、通訊故障等原因
有可能造成對賬單無法按時或準確送達。因上述原因無法正常收取對賬單的投資
者,敬請及時撥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熱線查詢、核對、變更預留的聯系方式。
(二)紅利再投資服務
若基金份額持有人選擇紅利再投資形式進行基金收益分配,該基金份額持有
人當期分配所得基金收益將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且不收
取申購費用。
(三)在線服務
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www.cib-fund.com.cn,基金份額持有人還可獲得如下
服務:
1、查詢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均可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實現基金交易查詢、賬戶信息查詢
和基金信息查詢。
2、信息資訊服務
投資者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網站獲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各類信息,包括基
金的法律文件、業(yè)績報告及基金管理人最新動態(tài)等資料。
(四)咨詢服務
1、投資者或基金份額持有人如果想了解申購與贖回的交易情況、基金賬戶
余額、基金產品與服務等信息,可撥打基金管理人全國統一客服電話:
40000-95561。
2、網站和電子信箱
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公司網址:http://www.cib-fund.com.cn
電子信箱:service@cib-fund.com.cn
(五)如本招募說明書存在任何您/貴機構無法理解的內容,請通過上述方
式聯系本基金管理人。請確保投資前,您/貴機構已經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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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招募說明書公布后,應當分別置備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
構的住所,供公眾查閱、復制。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
的復制件或復印件。投資者還可以直接登錄基金管理人的網站
(www.cib-fund.com.cn)查閱和下載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證文本的內容與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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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備查文件
(一)中國證監(jiān)會準予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募集注冊的文件
(二)《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三)《興業(yè)興和盛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四)法律意見書
(五)基金管理人業(yè)務資格批件和營業(yè)執(zhí)照
(六)基金托管人業(yè)務資格批件和營業(yè)執(zhí)照
(七)中國證監(jiān)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除上述第(六)項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處外,其他備查文件等文本存放于
基金管理人處,投資人在辦公時間內可供免費查閱。